——摘编自韩茂莉著《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在经济开发和思想认知深入的双重因素作用下,近代西部地区的行省建制数目呈上升趋势。1877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北路,向清廷提出:“纾朝廷西顾之忧,则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已者。”1884年,新疆建省。嗣后,西藏、蒙古、康区等“边地筹省”的舆论日益高涨。1913年,北洋政府新建了四个特别区:绥远、热河、川边和察哈尔;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和西康省。——摘编自张世明著《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1644-1945年的中国》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重要工作是撤并省制,1954年,撤销察哈尔、绥远和热河三省建制,使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摘编自宋月红《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建制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边疆政策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