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法兰西王国初期,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国北方主要通行日耳曼习惯法,南方主要通行罗马法。1799年,拿破仑上台后,主持制定统一民法典。由于法典的颁布程序烦琐,同时议员们在某些问题上有较大争议,而被否决。1802年,拿破仑修改法令通过程序,民法典以单行法规的形式获得通过。

19世纪末以来,法国对其民法典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法典中的一些条文,甚至整个章节都已被废除而代之以新的条款。此外,在法典之外,还颁布了大量民事单行法规,以弥补法典的不足。

——摘编自刘艺工《法国民法的历史变迁》

材料二 中国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898年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指出列强攫取我领事裁判权,借口是“我刑律太重而法规不同”,建议仿照西法,制定民法。1902年光绪皇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定律例。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行《中华民国民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五六十年代两次起草民法典,均因政治运动而中断。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刚开始,社会生活尚处在变动之中,我国采取了“宜粗不宜精”“改批发为零售”立法方针。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进程加快。

——摘编自孙宪忠《我国民法典编集中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制定民法典的特点,并说明民法典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中国编纂民法典的直接动因及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后推动制定民法典的社会经济条件,并指出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吸取了法国哪些经验。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11-21 01: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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