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俄历1917年10月26日,列宁亲自起草并颁布了一项和平法令,即“布尔什维克政府呼吁所有交战国家和政府尽快开始公平、公正、民主的和平谈判,同时还号召各国人民不要完全遵从政府的意愿,要直接参与到自己国家的政治斗争中。”1917年12月3日,苏俄单方面同德国开始了停战谈判。德国提出了把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的局部和拉脱维亚、白俄罗斯的全部割让给德国并赔款30亿卢布的苛刻条件,这引起了布尔什维克党内严重的分歧。列宁主张接受德国的条件,签订和约,为新生政权争得喘息机会,布哈林为代表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反对签订和约,主张对帝国主义继续世界大战。谈判陷入僵局,德军趁此大举进攻苏俄。1918年2月18日,苏俄中央委员会举行了紧急会议。会上最终通过了列宁的主张,同意与德国签约。3月3日,《布列斯特和平条约》正式签订。和平协议的最终结果是俄罗斯退出战争。虽然这个和约给俄罗斯造成巨大损失,但是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下仍然被认为是外交上的一大胜利。
——卢伟《1918年俄共(布)与德国签署《布列斯特和平条约》的主观与客观因素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布列斯特和约》签订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布列斯特和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