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9月,清政府处决“六君子”后发布上谕:“康有为首倡邪说,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 | | 1901年1月,慈禧、光绪避难西安发布《变法上谕》:“著军机大臣等,参酌中西政要,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各举所知,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再斟酌尽善,切实施行”。 | |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惟有仿行宪政,大权统于进行,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著内外臣工,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