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体系 | 边疆防御 | 民族政策 |
汉朝 | 设立专门机构、郡县和内部事务仍由少数民族酋长负责管理的属国 | 以长城为主干,设置由塞、阵、亭、燧组成的了望、预警和防御为一体的边防体系 | 和亲、武力进攻、纳降、内迁、屯田、册封、羁縻统治等 |
唐朝 | 确立羁縻府州制度,以边疆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管理具体事务,并可世袭;在羁縻府州之上设立都护府,统于中央政府 | 确立军镇屯戍制度。“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皆有使职专领。 | 采取过武力讨伐,但以怀柔、招抚为主,故其册封、和亲为历朝之最 |
清朝 | 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在地方因俗而治,采用适合当地民族社会的统治体制,不强求划一 | 西北设伊犁将军,统辖天山南北军务,乌鲁木齐设都统、副都统;东北设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科布多、库伦、塔尔巴哈台等地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副都统等员 | 制定笼络安抚少数民族上层的各项政策,如封爵、给俸、年班朝觐、联姻等 |
——据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 中国传统的治边政策,在西方列强的贪欲面前是无法抵御领土丧失的,晚清政府不得不调整其治边政策。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行省,改变原有的“因俗而治”的多元行政体制,推行与内地相同的行政体制。巡抚为一省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仍保留伊犁将军,专营北方军务以加强边防。1885年,在台湾设置行省,澎湖设立总兵,并修筑新式炮台。在东北,1907年,清政府置东三省总督及各省巡抚,总督与巡抚合办行政,地方废除旗官,民事政令划一,统归于州县;军政事务归东立省总督掌管,统一军队指挥权力;并设置了许多兵备道,负责边务和交涉。清政府所做出的改革,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近代国际关系体系下的对民族国家的要求,推动了近代中国的国家整合。——张峥荣《清末治边政策的转变与近代中国的国家整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边疆治理的主要特点及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