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编
材料二 修改后的宪法草案,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1954年6月14日公布,交全国人民讨论。参加讨论者有1.5亿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再次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9月20日出席会议的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摘自朱健华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写出两部法律颁布的时间及其法律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