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义高以下三则材料都记述了民国八年发生的事件。
材料一 此次北京之事,绝非发始者之本意。政府中人,苟能平心静气以处置之,断不致因一时之激动,而有解散大学以军法处置学生之说。何则事有轻重,法有界限,不能径情而直行也。苟其不然,后祸尚有穷期哉?政府其深思之。
——《申报》时评
材料二 《大阪朝日新闻》报道:
5月6日;“学生团体的成员来到最繁华的街上,强迫商店关门。”
5月7日:用大号字体突出标题“学生义和团”。
5月7日:“特别是像美国人参与经营的中美通讯社发表了国民自决会等排日运动机构的电报和宣言书,借此机会将上海发起的排日运动推广到南方各地。”
材料三 我发现我上次把这里学生们的第七次示威活动比作大学生们的起哄闹事,这是有欠公允的;整个事情看来是计划得很周密的,并且比预计的还要提早结束,…要使我们国家十四岁多的孩子领导人们展开一场大清扫的政治改革运动,并使商人和各行各业的人感到羞愧而加入他们的队伍,那可是难以想象的。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国家。
——美国学者杜威写给女儿的信(6月20日)
请回答:
(1)依据材料“民国八年”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指出判断的依据
(2)概括国内外各方对此事件的不同看法。
(3)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看待各方对此事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