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787年出席美国制宪会议的有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活动,11人从事制造商业和造船业,40人为债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他们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集国(或群体),分别来自南方和北方,大州和小州……经过4个月的闭门会议和激烈争论,最终还是达成了妥协”。

——摘编自何顺果《美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临时约法》的制定机关参议院代表的广泛程度却颇为不同:参议院到院议员人数为49人,其中同盟会员占38人,占比为77.55%;有留学日本和欧美经历的为40人,占比为81.67%;42名已知出生年份的议员中,40岁以下的议员有37人,占比为88.10%,35岁以下的有30人,占比为71.43%(统计口径不同,数字会略有差异,但大抵如此)。

——摘编自陈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比美国1787年宪法更进步吗》

材料三  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公布后,全国人民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讨论。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全国人民参加讨论的人数共有1.5亿多人,在上海,全市627万人口中270万听到了有关宪法草案的报告,156万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了16.5万条意见和建议。以1954年3月25日起全国政协组织了17个座谈小组进行了讨论,共讨论40多天,今加者500多人,开会260次。各省市积极分子有8000多人参加了讨论,提出了2000多条意见。

——摘编自张扩振《协商民主视野下的1954年制宪一一基于1912年与1954年制宪的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能够长时间被遵守的原因。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1954年宪法两种协商民主制宪模式的异同及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05-30 09: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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