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有人说“政治是妥协的艺术”,也有人说“在中国政治中,妥协往往被视作不彻底,不革命到底的表现”。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这两者的关系不调解好,英国将永远在痉挛中蒗颤。终于,这个关系由“光荣革命”调解好了,不过,这一次没有用对抗的手段,而是用融合的手段……在融合中产生出崭新的制度……在此后三百年中,英国再也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社会动荡,取得了惊人的进步。

——钱乘旦、陈晓律《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

材料二: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群体)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因应对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

材料三 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大批旧官僚和立宪派“投机”革命,“篡夺”了革命果实;“大妥协”中优待清朝逊帝的做法,也为民国时的君主复辟埋下了伏笔。但近年以来,已有一些研究论文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如喻大华……指出,对袁世凯的妥协是孙中山的战略和策略。一个维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要废于一旦,必须具备多种条件,绝非单凭武力能够解决,《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中的“两者”、“融合的手段”及“崭新制度”分别指的是什么?
(2)据材料二说明为什么美国宪法能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宪法制定中“多元利益的妥协”在国家结构形式上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于中华民国“大妥协”的不同评价,你持哪种观点并说明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4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06-10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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