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
材料二 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
材料三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由诸国分应主办……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即弹压惩办。——《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
材料四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舰上签署了投降书。在经过十四年抗战以后,中国终于胜利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也从未像现在这样地受人尊敬——它已完成了最漫长的反侵略和反极权主义的抗战。——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比较材料一、二所反映条约内容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