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李大钊《国民之薪胆》
材料二 周恩来指出中日两国恢复正常关系的途径,先从民间的频繁往来并且达成协议开始,把两国关系大大地发展……1952年到1958年中日民间交流出现高潮。友好与贸易这两个因素,是经常起作用的最积极的因素,犹如两个车轮,推动日中关系前进,也给日本政府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摘编自吕乃澄、周卫平《大棋局:中日美关系风云五十年》
材料三 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方面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反省。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并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摘编自《中日联合声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时代背景,指出“吾国对日关系之痛史”所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