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皇帝任命帝国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这些规定说明(  )
A.皇帝是国家权力的实际主宰者
B.德国是传统意义上的君主专制国家
C.国会和首相没有权力
D.宪法的颁布毫无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6-03-16 06: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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