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美国1787年宪法明确规定:“(联邦)法官任职终身,除因违法失职经国会弹劾程序予以罢免之外,总统和其他机关均不得任意将其免职。”这一规定的主要用意在于(   )
A.防止联邦法官滥用误用司法权
B.确立三权分立体制以规范执政
C.限制总统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
D.利用司法独立保障民主的实施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5-07-22 04: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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