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①凡未经国家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事实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利力...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依法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