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德意志皇帝在国际上代表帝国,以帝国名义宣战、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或条约,首相主持帝国政府,不对议会负责,可以解散议会;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行使立法权;帝国司法机关为帝国法院,地方法院则是各邦法院。这反映出当时德国
A.有明显的专制主义色彩
B.政体体现了分权的思想
C.建立起了责任内阁制度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6-05-31 05: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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