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德意志帝国宪法与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
A.虚位君主为国家元首B.议会权利得到保障
C.皇帝、首相掌握国家最高权力D.内阁对议会负责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7-04-18 1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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