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由各邦君主任命代表而组成,主席由宰相担任,设58席,普鲁士占17席、巴伐利亚占6席、萨克森占4席、符腾堡占4席,……,只需14票便可否决议案。这表明该宪法
A.赋予帝国邦联主义色彩
B.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C.保留传统军国主义色彩
D.植根于德国长期分裂的历史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7-05-09 0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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