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王凡《中国古代反腐倡廉的现代启示》
材料二 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台了多部反腐败法案(见下表),对加强对公务员的制约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名称 | 主要内容 |
《政府道德法》 | 规定政府官员必须建立个人及亲属财产申报制度,并对其离职后的从业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
《文官制度改革法》 | 规定要公开、平等选拔政府官员及政府雇员,必须奉公守法、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协从舞弊等 |
《监察长法》 | 规定监察长办公室是独立监督机构,未经参议院同意,总统不能随意罢免监察长,其职能主要是督查公务员欺诈、滥用职权等行为 |
《阳光下的政府法》 | 规定除法定免除公开的情形外,一切政府文件必须公开 |
——摘自何家弘《美国反腐败法律制度》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