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节选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十二条人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
第十九条参议院之职权……议决一切法律案。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材料二光荣革命后,英国以渐进改革的方式把传统政治转化为民主政治。法国则是在革命和复辟的反复中、共和与君主的交替中,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方式,艰难地实现了政治民主化……尽管从政体形式,机构设置等方面有所差异,但制度本质上却极具相似点,这也暗合了“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古老的西方谚语。
——李剑鸣《世界历史上的民主与民主化》
材料三美国联邦党人当年设计政治制度的基础精神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有衡”。政治制度的“有衡”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第二,不同利益之间的相互均衡。
——《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进步意义。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法两国在政治制度创新方面的不同点。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为实现政治制度“有衡”而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