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材料二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统率武装部队。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议会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

——摘编自《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请回答:
(1)分析材料一,归纳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及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法国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在选举形式上的不同点。
材料三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应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求,得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
美国宪法修正案节选
序号
批准时间
条文节录
4
1791年
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
10
1791年
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
15
1870年
第一款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前此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
22
1951年
第一款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26
1971年
第一款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3)据材料三,指出促成美国“修宪”的因素。归纳上表中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两个基本方面,并选取相关条款分别予以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05-17 0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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