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在斯图亚特王朝前期(1603—1688年),依托于枢密院而设立的“外交委员会”,是一个完全依附于君主、辅佐君主处理外交事务及其他重要国务的秘密机构。由于会议地点在王宫密室之中,而所议国务又颇为隐秘,故“外交委员会”又被时人称为“密室会议”、“内阁会议”或“内阁”。到斯图亚特王朝后期,即1689—1714年间的威廉三世与安妮女王统治时代,内阁已成为一个公开的、合法的政治机构,并事实上承担着中央政府的职能,这标志着内阁制在英国的形成。——摘编自刘金源:《论近代英国内阁制的形成》
(1)依据材料一,比较分封制与郡县制在任用管理人员上的区别。由此分析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