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序号 | 批准时间 | 条文节录 |
4 | 1791年 | 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 |
10 | 1791年 | 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 |
15 | 1870年 | 第一款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前此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 |
22 | 1951年 | 第一款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
26 | 1971年 | 第一款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促成美国“修宪”的因素;归纳上表中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两个基本方面,并选取相关条款分别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