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权利法案》确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属违法。
材料二:康有为说:“(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群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计日可待也。”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权利法案》在哪些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力?据此英国确立了什么政体?
(2)依据材料二指出,康有为认为中国的出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