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张荫麟《中国史纲》
材料二 王夫之认为封建论者是搞无益的争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一如柳宗元所论,王夫之认为秦是行了大公,“秦之所灭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王夫之认为,事物都有两面性,但郡县制与封建制相比要好得多,“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摘编自万昌华《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
材料三 可以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的,是1620年的“五月花事件”。经过讨论通过了一项公约,就是《五月花公约》,它是一个民主集体的雏形,大家共同服从于某些条例、某些规则,然后选出一个人来管事。这样就开始了在这块大陆上的生存和开发。……在和英国打的时候,十三个邦(州)联合起来,等到把英国打败后,各自还是分散治理。1777年召开“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款》,宣布结成“永久性的同盟”。各邦(州)仍保有自己的独立自主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复杂,有些人就主张应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管理这个联邦。于是1787年各邦代表举行了一次有名的会议,史称“联邦制宪法会议”。——资中筠《美国十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分析秦成为“郡县式的大帝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