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郭家宏、王广坤《论19世纪下半期英国的财税政策》
材料二:1936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部所得税法——《所得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最初为战时税,以补充战时财政之不足。在抗战期间和胜利后,国民政府对所得税曾进行三次重大修订和税负调整,三次修订和调整都是为了应付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以扩大征税范围和提高税收负担为中心。由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低,进税率级距差距小,最高税率订得较低,失去了调节收入、平衡负担的初衷。抗战结束后,个人所得税的继续开征,加大了工薪阶层对国民政府的离心力,再加上所得税制度本身的缺陷,最终无疾而终。——摘编自何家伟《南京国民政府个人所得税制度略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中英两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