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玺《秦汉中央集权制的“公天下”因素》
材料二:我们的政体的确可以称为民主政体,因为政权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当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公正地调解人们的私人争端时,民主政体的优越性也就得到确认。——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三:1832年以前,5%成年人有选举权,绝大多数是贵族;1832年改革,中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1867年改革,城市工人有了选举权;1884年改革,农村工人有了选举权;1918年改革,男子21岁,女子30岁获得选举权;1928年改革,21岁以上的男女公民均获选举权。——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
(1)依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说明汉朝推行察举制、征辟制的原因。材料一作者为什么称察举制为“公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