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H.考克斯《美国宪法创制史观的演变》
材料二 美国宪法规定联邦、州是最重要的两个权力主体,其中又着重规定了联邦权力的三个主体——国会、总统、最高法院。联邦与州的关系首先是权力分立,宪法分别规定了联邦与州的权力范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分别行使其权力。其次,联邦与州的权力是相互制约的,这两级政府分别产生,互不隶属。各州州长也在联邦参议院享有平等的参政权。众议院与参议院地位平等,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始终由不同的势力分别控制。联邦没有州的支持,无法采取任何措施;相反,州长却不需要联邦的支持,就能采取任何措施。联邦只能通过联邦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对州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其错误。——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联盟危机”出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