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根据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国王的税收权力和军权受到议会严格限制和监督。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案》规定,对议员和政府官员的选任、法官的任职、法律和条例的生效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使下院掌握了监督国王行政活动的权力。弹劾曾是议会掌握的重要监督方式。举凡内阁阁员、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或议员职务上或非职务上的非法行为,均可构成议会的弹劾案。随着英国内阁责任制的发展和司法权的独立,弹劫程序在实践中显得过于烦琐,从1864年起议会以不信任投票程序代替了这种监督方式。

——编自阁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等

材料二 面对经济危机,上任伊始的罗斯福先后向国会提出数十个法案,引起了最高法院的强烈不满,频频以“违宪”要求罗斯福撤回提案。但奇特的是,拥有立法权的国会并未弹劾总统,而是巧妙地成立特别委员会,在配合法案实施的同时牵制总统权力。如(紧急银行法案》授权总统可关停私营银行,参议院迅速成立“金融银行委员会”,负责召开被整顿银行的听证会,听取业主的申诉,判别其重新开业的可能。《联邦紧急救济法》的实施需耗资30亿美元,参众两院相应成立了3个委员会进行数十次听证,保障了法案的实效性。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共成立各类委员会50多个,有效发挥了“国会决策中枢”的功能,为美国渡过难关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魏汝明《浅析美国国会委员会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议会监督的发展趋势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并未弹劾总统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4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11-21 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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