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二 对美国严重的分裂危机,目光敏锐的政治家深表不安。麦迪逊在1787年2月24日致彭德尔顿的信中指出了形势的严峻,他说:“一般来说,我觉得有思想的人士对于新制度的希望远不及对于现制度的绝望之甚。的确,现制度不但没有人们加以拥护,而且不值得加以拥护;如果没有非常有力的支持,它就会马上崩溃下去。”
——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
材料三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的内容出自哪一法律文献?指出这一法律文献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