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 罗马法的影响波及到亚洲。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民法,都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罗马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