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古罗马法系创制了“无体物”理论,其主要内容是:“权利系抽象物,概为人们主观所拟制的某种利益,因此被视为区别于有体物之无体物;法律上的无体物,以能以金钱评价为条件。”“无体物”理论的创制反映了古罗马法
A.带有主观主义色彩
B.立法技术领先其他法系
C.注重维护个人权利
D.认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7-10-18 03: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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