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在罗马共和国末期,法院判决的执行不容许当事人自力处理,而必须由原告在判决宣告三十日后,带同被告到庭,向法官提出“执行判决”的申请。这时,如被告对判决提出异议,法官还须当作为异议之诉重新提交法庭审理,而不许原告直接用拘押式程序强制被告执行。这体现了诉讼中的( )
A.公力救济原则B.不告不理原则
C.形式主义原则D.公开审判原则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7-11-28 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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