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嘉靖31 年(1552年),倭寇犯台州、占舟山、攻上海,掠江苏南通、扬州及浙江杭嘉湖地区。嘉靖32年(1535年),倭寇从浙江余姚北部胜山登陆,掠夺泗门镇、侵陷临山镇。嘉靖34年(1555年),倭寇又一次侵犯余城。
材料二 他还当面对荷兰使者说明:“该岛一向是属于中国的。在中国人不需要时,可以允许荷兰人暂时借居;现在中国人需要这块土地,来自远方的荷兰客人,自应把它归还原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并且明确表示:“此来的目的并非同公司作战,只是为了收自己的产业。”
材料三 1689 年(康熙二十八年)9月7日,双方缔结了《中俄尼布楚条约》,第一条规定:“从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到外兴安岭直到海,岭南属于中国,岭北属于俄国。西以额尔古纳河为界,南属中国,北属俄国,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此战的胜利,是中国人民为保卫边防而进行的长期斗争的一个范例,它挫败了沙俄跨越外兴安岭侵略中国黑龙江流域的企图,使清朝东北边境在以后一个半世纪里基本得到了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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