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罗马在公元前2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即程式诉讼。根据程式诉讼原则,行政长官可以拒绝诉讼,也可以使诉讼进行。诉讼当事人都可以自由地向行政长官陈述各自的要求,不必像法律诉讼那样陈述一定的语言,履行一定的法定动作。以下对这一新诉讼形式解读最合理的是
A.克服了罗马法形式主义的弊端
B.标志着罗马法形成了理论体系
C.保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因过于重视程序导致诉讼低效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8-04-28 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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