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缩影。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編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三 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后来资产阶级强大起来,国王开始保护它的利益,以便依靠它的帮助来摧毁封建贵族,这时候法便在一切国家里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除了英国以外,这种发展到处都是以罗马法典为基础。但是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摘编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罗马法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法与近代西方法律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