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頒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并分析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
材料二 关于对雅典的民主制的认识东西方有两种观点:一位西方史学家评价古代希腊城邦的成就时说:“不应看它没能做到什么,而应看它做到了什么。”;而有些中国学者认为,在伯利克里时代,尽管民主政治有了高度发展,但其阶级本质仍然没变,所以不能过度美化。
(2)你同意哪种观点,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