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健《略论罗马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材料二:1949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宣布“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要求“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的法律、法令”,“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的国家观、法律观”。这一时期,制定了《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大行政区人民委员会组织通则》、《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土匪暂行条例》、《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土地改革法》等法律。在立法中,大量的苏联法律被引进,当时还聘请了苏联许多法学家来华传授苏联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