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盖尤思在《法学阶梯》中把法律分为“该民族自己的法律”和“所有的民族使用的法律”两类,指出罗马人民“部分的由自己的法律调整,部分的由全人类共有的法律调整”。在罗马出现“部分的由全人类共有的法律调整”的现象主要是因为
A.平民反抗贵族的结果
B.法学家的努力
C.帝国统治的需要
D.阶级矛盾的激化、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9-05-27 09: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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