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之职也。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它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新唐书·百官志》
材料三 古代希腊、罗马的分权与制衡思想,是整个西方分权学说逻辑进展链条上的第一个环节;近代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论逐步地使西方分权学说臻于完整。美利坚的缔造者们对欧洲的分权学说进行了改造和创新,提出了“立体分权”(包括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的理念思想。——赵海月《论美国立体分权的理念与模式》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秦代“三公”的主要职责。试分析秦代太尉一职从未授予大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