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特别在监察对象方面将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可见
①国家通过立法规范监察制度,实现监察全覆盖,深入开展反腐工作
②自觉接受监督是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③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等一切国家机关都要接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④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