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月,由中央环保部牵头的第四批中央环保督查组已完成向吉林、浙江、山东、新疆等八省区的督查情况反馈。并同步移交督查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下一步,将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省级电视台、省级党报、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公开督察整改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