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举措 | 主要内容 |
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 重拳整治大气污染,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
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有色金属等十大重点行业,严格环境准入。 |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 | 取消了对污染企业上限处罚不超过50万元的规定,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规范化、法制化。 |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 | 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