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某青年在进入一餐厅就餐时,被工作人员以“形象不佳,怕影响餐厅生意”为由拒绝入内,经过诉讼,该青年获得精神损失费4000元。这告诉我们
①人与人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②人与人的平等体现为人格和各项基本权利的平等 
③不高兴了、生气了都可以要求店主赔精神损失费 
④每个人都享有被尊重的权利
A.①②④B.①②③
C.①③④D.②③④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9-06-30 0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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