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监察法这样规定
①表明监察部门已由行政内部监督转变为权力机关的监督
②旨在建立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效衔接的机制
③保证我国人大、监察、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④彰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