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贵。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根据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规定》为什么要强调各级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并说明各级政府在食品安全中应怎样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