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1989年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日益凸现,如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缺乏、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等等。2011年该法修订正式启动,公开征求意见14182条,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为各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