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的全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1989 年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日益凸现,如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缺乏、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等等。2011年该法修订正式启动,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共有10394 人提出14182 条意见。2014 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的通过,为各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人大、公民和政府在该法实施中应有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