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之外专门设立“特别法人”,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特别法人”的设立
①明确了村(居)委会履职中的责任担当
②扩大了村(居)委会自我管理的范围
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④促进了基层政权的治理和经济的发展
A.①④B.②③C.①③D.③④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8-05-08 0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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