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是基础。为此,必须健全自治、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的“三治”融合体系,发挥其系统功能、整体效果。在实践乡村自治过程中需要以法治划定有限政府的权力界限,确保乡村自治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实现;需要在德治提供的情感基础上主动维护良好的自治秩序:还需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和道德特别是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约束作用,不断提升村民的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下列措施中,有利于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韵是
①创新乡镇政府依法选拔、考核村委会成员的机制
②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③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④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乡贤文化的教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