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5月到9月,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涉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网络服务平台专项整治。包括:提供销售网络钓鱼、盗号改号等木马病毒,传播交流黑客攻击破坏、信息窃取和篡改等网络违法犯罪工具方法;贩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和电话“黑卡”;非法销售“伪基站”和短信群发设备、软件;提供恶意注册、虚假认证、虚假交易服务;以及抢注和倒卖域名进行诈骗等。为支持公安机关开展行动,作为公民
①行使公民监督权,依法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②履行公民义务,自觉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③坚持专政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④行使国家权力,对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监管